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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
来源:wangshuo   点击:87   发布时间:2017-08-25

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
 
考评说明
 
       1.为规范全国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,合理确定评审等级,根据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 露天矿山实施指南》(AQ2007.3-2006)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评分办法。
       2.本评分办法适用于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。
       3.在评审年度(申请之日起前一年)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在3人(不含3人)以下,且满足下列要求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,方可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审。
       4.标准化评审得分总分为3000分,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。换算公式: 标准化得分(百分制)=标准化评审得分÷3000×100。
       5.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审工作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。
       6.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,一级为最高。评审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两个指标的要求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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